秦歌败了。
他藏在黑发间的雪白耳尖滴血般的红,不过还是倔强地撑着脸皮说,“霍叔叔,你现在真应该拿镜子好好地照照自己,你眼下这个样子——”
“也好意思自称叔叔么?”
霍北渊挑眉,“怎么?”
站久了,腿有些酸软,秦歌把身体歪歪斜斜地靠在琉璃台边上,才说:“一副脸比小白脸还白的样子。”
说他是个男大学生都有人信。
霍北渊勾唇笑了下,“宝贝儿,这话我可以当成是赞美吗?”
“……”秦歌反问,“你觉得呢?”
“姑且算是赞美吧。”
秦歌哼了声,“扮嫩。”
霍北渊却道:“我们家小男朋友这么年轻,叔叔也不能太老,偶尔得换换打扮,得配得上你才行。”
秦歌:“……”
艹。
他承认——
自、己、被、撩、到、了!
其实霍北渊一点都不老,27岁的年龄对一个男人来说,正是最富有成熟魅力的时候,何况还是身价千亿的北城霍爷呢。
作为霍家家主,平日里都往尊贵商务风格靠拢,然而霍北渊却愿意穿上青春减龄的休闲装,就只是为了……跟他看起来更般配一些。
秦歌心尖某处被轻轻地撞击了一下,不可抑制地柔软起来。
少年努力冷淡着那张白皙精致的脸,但耳尖又红又烫的胡思乱想,难道所有男人那个啥过后都这么会……甜言蜜语?